2009年6月8日 星期一

為什麼大家應該關心電子書?

http://www.wretch.cc/blog/kangjim/12034958

根據 In Stat 最新報告顯示,21 世紀電子書數量將不斷增加,有許多電子書來自傳統書籍,無論是文學、小說或體育賽事報導等等,各類書籍的數量都可能快速增加。該報告預測,由於亞馬遜 Kindle 閱讀器銷售情況十分理想,促使 2013 年電子書的銷售額,將達到 90 億美元。去年電子書閱讀器全球銷售量大約 100 萬台,到 2013年將達到 3 千萬台。

In Stat 的分析師 Stephanie Ethier 表示:『傳聞有許多企業想新進入電子書市場,數位內容將因此大量增加,代表營收有強勁增長的機會,包括,元件供應商、設備製造商及無線營運商都將獲利。

本周 Google 宣布,已開始規劃銷售電子書,直接與 Amazon 競爭。今年 3 月,Google Sony 推出 50 萬本(1923年之前出版)的電子書;至今,消費者可在雙方合作的電子書店,線上購買超過 60 萬本電子書籍。比透過亞馬遜網站購買,在價格方面,無論是消費者或出版商都能有更多的選擇。

該報告指出,由於銷售電子書,不僅是將有關的書籍推銷出去,當 Google 進入電子書競爭時,象徵著未來電子書的市場,增加廣告及行銷的機會。Google 透過有線電視『Nurse Jackie』節目,推出一系列橫幅廣告,試圖瞄準亞馬遜 Kindle 的使用者。

期許未來,電子書市場可仰仗的閱讀器,應該朝更多元的方向發展。可攜式的數位載具,包括多媒體播放器、手持遊戲機以及個人導航設備等數位載具都是重點。因為,可覆蓋新興設備的範圍越廣,電子書市場成長的機會與幅度越高!誰說電子書的未來,非要仰仗電子紙不可。

2009年6月7日 星期日

波仕特線上市調:多數國人購書以金石堂書店為首選

http://www.cyberone.tw/ItemDetailPage/MainContent/05MediaContent.aspx?MMContentNoID=57940&MMMediaType=pollster_Report

古語有云:「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千鍾粟」,自古代以來「讀書」或者「閱讀」都是一種學問,意指人除了可藉由書中獲得知識、充實自己 之外,所附帶的好處則有更多。而現今科技進步、網路發達,吸收知識的途徑更不是僅僅侷限於書籍當中,所以現代人閱讀的習慣已經並不如以往普遍,書店中的人 潮也相對減少。也就因為如此,許多人開始重視並且提倡養成「閱讀」的習慣,而書店也紛紛開始轉型,從以往的傳統簡單變成具有特色時尚的造型,讓現代人認為 「閱讀也是種時尚」的代表。
國人最常消費的書店
根據波仕特線上市調網(http://www.pollster.com.tw) 在5/22-5/25針對「您最習慣到哪家書店消費?」的調查結果可以發現,除了書店本身轉型經營能夠獲得青睞之外,「知名度」以及「習慣」也會成為民眾 消費首要的選擇。「金石堂書店」以連鎖方式經營,成功打響知名度,雖然沒有如「誠品書店」較為時尚的裝潢,但平價務實的風格加上知名度夠,同時很單純的僅 提供書籍還有文具禮品的服務,沒有其他商品的進駐,因而站上民眾心中購書閱讀的首選﹝41.71%﹞;「誠品書店」則以時尚的裝潢跟舒適的閱讀環境,加上 複合式的經營方式位居第二﹝37.05%﹞,這兩家書店就占了將近八成的市場佔有率。
性別與購書書店之交叉分析
另外,根據結果作進一步分析也可以發現有幾種現象:

一、 以性別作交叉分析發現,雖然男女性在書店消費的首選都是「金石堂」,不過男性有較高的比例偏愛「誠品」﹝男性39.50%,女性35.58%﹞,原因就在 於「誠品」的裝潢風格比較年輕時尚,同時擁有書籍之外多重的選擇,其中包含了美食跟科技性商品,不單純只侷限在書籍或者文具上,對於男性就有較大的吸引 力。

婚姻狀態與購書書店之交叉分析
二、婚姻狀況的分析中也可以發現,也就因為「誠品」的多樣性跟時尚感,也讓未婚的受訪者較為偏好﹝未婚38.72%,已婚31.96%﹞;已婚受訪者較偏愛「金石堂」,因為前往書店消費不外乎僅為單純的閱讀或者購書取向﹝未婚40.41%,已婚45.80%﹞。
年齡與購書書店之差異分析
三、 年齡層的區分更可以發現,除了「金石堂」之外,青少年受訪者﹝16-24歲﹞最喜愛「誠品」,不過隨著年齡增長對於書店其餘複合式經營沒有太多需求的情況 之下,「誠品」消費的比例上逐漸變少,反而前往老字號的「新學友」書局消費比例有明顯的增加﹝16-24歲2.32%,25-34歲 5.17%,35-44歲7.63%,45歲以上12.11%﹞,一方面是「新學友」以目前來說並沒有太多的連鎖店,許多年輕族群並不清楚有這家書店,年 紀較長者反而還記得「新學友書局」,因此習慣性的會去自己所知道書店進行消費。

此調查針對波仕特的網路會員進行問卷調查,回收有效樣 本9,800份,調查時間為2009/05/22~2009/05/25,在95%的信心水準下,正負誤差為0.99%。執行方式是波仕特線上市調網 (Pollster Online Survey)透過網站市調平台,針對會員進行抽樣調查;由波仕特發送email邀請會員填寫波仕特所發佈的問卷,進行市場調查及市場訊息搜集。波仕特會 員皆經過手機簡訊與email雙重認證通過,樣本資料可信度高於一般網站會員。

波仕特線上市調網為美商全通行銷集團成員,上網搜尋「美商全通」。

2009年6月2日 星期二

部落客也能賺大錢。一本要你卸除BLOG側邊廣告還要教你賺廣告費的書

最近同時買的兩本書 <部落客也能賺大錢>、<蘋果滋味>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作者都有個人blog

巧的是我去其中一位的blog發現,最新文章的第一篇回覆(頭香)就是另一本書的作者。曾孟卓部落格「iamgordon

有趣的是那作者寫的書<部落客也能賺大錢>中,有一篇專門教讀者搶頭香的好處,而我剛好目睹他在搶頭香拼人氣啊!(真是有說服力,身體力行的作者。)


我也死皮爛臉,硬是要跟兩位作者扯上一點關係,所以第二篇留言就被我佔據。

人物介紹:

#1 于文強:<部落客也能賺大錢>作者,現為EmailCash台灣區經理。「百萬部落客大獎」製作人。

回覆 iamgordon為<蘋果滋味>作者,現為台灣頻果日報、壹周刊、爽報總經理。

#2 tfajang...自己手上"那本日記"的作者...,現為上班族,有幾個不成熟的副業...。


部落客也能賺大錢 這本書以一種很嚴肅的角度來看待部落客賺錢這件事情。他說要把自己當成CEO,把部落格當作你的公司,你要把部落格當成事業來經營,並運用商業的邏輯策略,使部落格除了讓自己的創作得以發表外,還可以成為賺錢的工具,增加可觀的收入。


他說:「假如你把部落格當成事業經營,那麼寫部落格就是你的工作,因此建議你訂出一個上班時間,每天在這個上班時間就不要排定別的事情,好好專心的投入你的工作。」

讓你的家人,女友和小狗知道:「掩是認真的!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沒有這麼想吧?部落格不是分享自己生活跟心情還有交朋友的平台嗎?(所以像我現在在寫這篇閱讀分享,其實是在工作嗎?)

既然覺得不是寫blog不是工作的話,為什麼每個人的blog又掛了許多有礙觀瞻的廣告呢?比方說google Adsense、bloggerAds、blpgAD...


但于文強書名叫做部落客也能賺大錢卻跟大家說:拿掉你的側邊欄位廣告~!

很奇怪對吧?其實他 是從另一個角度去思考。與其讓Google只分給你每次點擊費的16%,不如自己跟廣告主談,拿100%的廣告費。他說了很多步驟,教你如何製作 power point去跟廣告主談,也說明了要跟廣告主談什麼還有廣告主會care的點。並提供許多觀念、趨勢和方法,協助你經營部落格事業。


許多人寫blog只要獲得網友的回覆就有動力繼續寫下去了,因為那代表有人欣賞他的文章,他在這裡的筆耕是有人注意的。

但于文強又要你:不要開放留言!

他說:回留言產生的價值絕對不及新文章的價值。留言只分好的跟壞的,好的留言包括"推!好文!"、"我不能同意你更多",這些留言說真的其實不太需要,格主應該都已經自我進化到一個境界。」

我想作者余文強先生是一個強者,充滿自信,就好像他的部落格一語雙關的叫做 "沒錯,我就是強!"

他要想賺錢的部落客完全不帶感情的來經營部落格才能榨出最大的效益,不過大多數人如果在成為B咖之前照他這樣做早就陣亡了。

我覺得本書適合那些玩了好一陣子部落格,開始認真"幻想"要靠部落格賺錢的部落客。那他倒是整理了100則好料的經驗來分享給大家。

不過書中內容部份我個人感覺較為極端,觀點見仁見智,不見得他是專家說的就是對,不過可以當作別的角度的參考,我們總可以在不同的角度中學到東西。

所謂的專家、大師也不過就是比一般人懂。作者的程度只要比讀者高就行了,如果你看了一本書的感覺是:見鬼了!我可以寫出比這更好的作品。那你即將邁向成為作者之路。

雖然我對於這本部落客也能賺大錢有褒也有貶,不過我還是推薦每個BLOG中度寫手都要看這本書,因為既然你都花了那麼多的時間在BLOG上面,那賺點外快並不為過吧?不賺白不賺啊!

<內容部份摘錄>

部落格要紅的三種口氣

  1)大眾化:best-selling不等於best-writing。要知道「大眾」的程度是不高的,如果你的用字非常華麗優美、但是相對來說艱深難懂,在閱讀性上面就很吃虧,除非你刻意走小眾路線,否則你的部落格是不會被「普及化」的。

  2)辨識度:你一定聽過星光大道的評審團說過,聲音沒有「辨識度」,也就是無法stand out讓別人記住你,部落格的辨識度就是寫作風格,你會發現所有A咖部落客的共同點就是具有辨識度,而且常保一致性不輕易改變。

   3)情感連結:你一定看過某些部落客的文章,可能讓你熱血沸騰、或是痛哭流涕,其實同樣是文字,說的是別人的故事,為何能讓你看完以後願意做貼紙串聯、 推文投票、甚至「買卡片、寫卡片、寄卡片」這麼複雜又艱難的連續動作,讓你產生這些情緒共鳴和讀後行為,正是因為「情感連結」的功力。


其他詳細內容你們還是自己去博客來看吧:<部落客也能賺大錢>

預告:下一篇好書介紹當然就是 <蘋果滋味 一咬上癮的行銷管理創意學> 囉!

內文1

001 寫部落格賺錢是非常具有正當性的

越來越多的企業花錢在做部落格行銷,但是大多數的部落客並不知道,身為企業廣告主的我有時十分懷疑,台灣的網友愛寫部落格,無形的默默的介紹許多產品,卻沒有得到相對的實質回饋,是不是可以有改進的空間。

這 樣說好了,我知道有太多企業和我一樣,想藉由部落客的網路影響力來行銷公司商品,對於企業來說,「部落格行銷」是很熱門的網路行銷新選擇,其中不外乎三種 目的,分別是「病毒式傳播」、「口碑行銷」、和「群眾智慧」,而部落格正是可以同時實現這三項的一個溫床,而這個史上最強的媒介成本竟然低的不可思議! 「部落格行銷」現在處在一個混沌不明的時期,或者說還是一個不成熟的嬰幼期,需要更多的企業和部落客之間的雙向配合,來慢慢磨到一個最適的市場狀態和供需 機制。

我解釋一下為什麼部落客賺錢是非常具有正當性的;現在越來越多企業運用「群眾智慧」來做行銷活動,例如設計一個部落客比賽,公開徵 求自拍短片來說某家洋芋片多好吃,廠商從收集到的50個影片作品選出一名冠軍,獎勵是給他免費吃一年的洋芋片,對於企業來說,他們省下了設計部門的員工薪 水、加班費、水電,還有廣告公司、公關公司的服務費,而參賽者絞盡腦汁和心力,甚至自掏腰包去買道具,試圖拍出最好的一個作品,贏得比賽和一年的免費洋芋 片,你看到問題在哪了嗎?

藉由這個部落格活動,企業省下了大筆的廣告行銷和人事管銷費用,而他們的成本只是提供你一年的洋芋片,一包洋芋 片賣30元,算你一年吃一千包好了,公司成本不過才三萬元,而且物美價廉選擇多,企業可從50個作品中慢慢挑選冠軍,剩下的作品還可以留著未來用,你真的 覺得部落客身為出賣自己時間、創意、才華、製作力的人,幫公司省下那麼多錢,只拿三萬元的回報值得嗎?而且,你真的想吃一千包洋芋片嗎?

重 點來了,原本公司的設計人員薪水不用付了,原本該有的「經濟」消失了,企業用了更聰明的方法,得到了更好的結果,但在我看來,這塊「經濟」不該完全消失, 至少有一部分該轉移到部落客身上,價值不只要超過一年洋芋片,還要回饋合理的「經濟值」到部落格圈,來彌補這一塊「消失的經濟」。另外,如果你是一個很強 的自拍部落客,我建議你應該去說服企業,別再舉辦什麼群眾智慧的比賽了,根本就沒有什麼群眾智慧,50個作品裡面可能只有5個能用,何不直接當這5位部落 客的贊助商,請他們花時間做出廣告作品,認真的幫助你的網路曝光,就像是一個單次或長期合作的外包商,合情合理的來「分食」這塊經濟。

對 於企業來說,每年都有一定的行銷預算,我們下在哪個媒體其實都沒差,只要符合幾個相同的原則;廣告有沒有被看見、被理解、被記住,最後有沒有增加銷售量, 下在這個媒體最後有沒有達到行銷目的,廣告的成本和效益被精算後划不划得來,一般而言「部落格行銷」至今的投資報酬率是OK的,所以我們才會一試再試,我 們不擔心錢花的多,只要最後的廣告結果是好的,我們反而擔心是沒有足夠及格的部落客能幫我們行銷,我們擔心部落客不了解遊戲規則、部落格選擇不夠多元、部 落客沒有企圖心、產業不夠成熟、行銷方式不夠創新,如果花錢能保證廣告效益是物超所值的,任何企業都會告訴你花再多錢都願意。

如果你是部落客,你現在明白企業是願意花預算在部落格圈的,所以部落客賺錢根本不是道德的問題,而是經濟的問題;移動的不是「從清高到貪婪」的人性,而是「行銷預算的重新分配」;讓部落客賺錢,企業已經準備好了,那你呢?

007-寫部落格的時間地點
不管你習慣早上寫、晚上寫、還是上班時間偷偷寫,如果你每天寫一篇的話,我建議每天PO文的時間最好一致,因為多數網友每天上網瀏覽的路線不會變。

9:05am檢查email 迳 9:30am看A的部落格 迳 9:35am看B的部落格 迳 9:40am看C的部落格…

大多數讀者每天只會上來看你的BLOG一次,若是他期待每天來的時候都能看到新文,你最好別讓他失望,假設連續幾天他都願意來,而且看到新文,那恭喜你,他很可能會因此訂閱你的部落格,成為他每天的必讀名單。

假 如你把部落格當成事業經營,那麼寫部落格就是你的「工作」,因此建議你訂出一個「上班時間」,每天在這個「上班時間」內就不要排定別的事情,好好專心的投 入你的「工作」,就像你平常當上班族幫老闆工作一樣,你總不會在上班時間排一個瑜珈課程或是電玩對戰吧?當「部落格時間」被訂定後,你就要認真的執行它, 不要嬉鬧、不要分心、不要去洗碗曬衣看電視,不要寫一句就去冰箱找東西吃,把自己鎖在房間裡,掛個「請勿打擾」、「內有惡犬」、「部落格生產中」(誰要開 發此類商品?)的門牌,讓你的家人、女友、和小狗知道:「俺是認真的」。

在「上班時間」時,請關掉所有可能中斷你思緒的東西,包括 MSN、email alert、skype、甚至手機,請清楚明白你不是在「上網」,你是在「上班」,「工作」做完了以後,你才可以「上網」。創作人應該很明白,思緒如泉湧 想大量噴出的時候,若是被無意義的東西所干擾或打斷,原本足以改變世界的靈感就這樣化為烏有,再也想不起來,隨之而來的那種憤怒、怨恨、遺憾、無奈的感覺 就像是…就像是…就像是…(我忘了)

在哪裡寫?

有的人喜歡在家,有的人喜歡到Starbucks,在家寫的好處是可以穿 條內褲,有鼻屎就挖、有屁就放的自在,但壞處是容易分心,可能是老媽叫你做家事、隔壁小孩練習鋼琴、或是陰魂不散的「修理紗窗、紗門、換玻璃」的叫賣。去 外面寫的好處是可以專心、免費水電和冷氣,看著人來人往加強靈感、產生較強烈的自我存在和文人氣質,壞處是要花錢買一杯不能太快喝完的飲料,擔心上大號東 西被偷的風險。我自己會選擇在家寫,畢竟Starbucks辣妹很多,要專心寫作也不容易,而且在家寫除了自由隨興又安全外,最重要的還是寫部落格是種日 常習慣,總不能每天都去Starbucks裝優雅,該省的還是要省。


010-將熱情、專長、和經濟回饋交集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從A到A+」,作者表明一家企業要從「優秀」變成「卓越」,一定要做自己最擅長的事、做自己最有熱情的事、和良好的經濟回饋,在三個圈圈的中間交會處,就是你成功事業的落腳點。

寫 部落格也是一樣,很多人憑著滿腔熱血開始,但發現自己不擅長寫作,寫的東西沒人要看,於是率先陣亡,文筆好的部落客可以藉由寫作得到成就感,憑著熱情和專 長衝刺好一段路,但後來發現路遙沒馬力,想寫得更好就要花更多時間,然而人的生命有限,當現實和理想對撞時,犧牲的一定是理想,所以這些人也決定退出戰 場,來避免自己的現實生活失衡,因此以下的邏輯成立:

有熱情、沒專長、沒有賺錢 = 部落格不會好看
有熱情、有專長、沒有賺錢 = 部落格不會持久,也無法變得更好

如 果你想寫好部落格,「好」的標準是成為一個卓越的部落客,不可或缺的第三個要件「良好的經濟回饋」一定要設法實現。「部落格能賺錢」不是你「想不想要」的 問題,而是你「一定需要」的事業基石,少了這一塊基石,你的部落格不會穩定發展,不可能突破重圍變成卓越,你寫部落格的立場會鬆動,而且隨時會垮台。三塊 基石定要相輔相成,你的才能和熱情若可創造財富,得到正面回饋,會因此大受激勵,提供燃料讓這兩項燒得更旺,反之,如果才能和熱情沒有經濟的支撐,則殘酷 的現實將磨損前兩項,而慢慢退去光采。

以機率來說,做自己最擅長的事最容易成功。
以心理來說,做自己最喜歡的事最容易快樂。
以現實來說,作有收入的事才能一直做下去。

你要先了解自己,找出熱情和專長,然後寫你所愛、愛你所寫,同時得到經濟上的合理回饋,才是經營一個卓越部落格的不二法門。

029-走向極端,創造你的台灣之最

我每天看超過50個部落格,如果你問我最棒的美食部落格是誰?最棒的遊記是誰?最常更新的是誰?最敢 批評政客的是誰?最懂洋基隊的是誰?最會寫大便的是誰?我想我都可以告訴你,不管你同不同意我的名單,至少他們在我的心中都是「各方之最」。我的時間有 限,要看就只看最好的,所以我沒有在看你的部落格,但那不是我的錯,那是因為你不是最好的。

OK,我是故意激你的,重點是「要寫部落格,就當個最好的」,如果最「好」的只有一個,那你可以當個「最 ____ 的」,還記得你要定義你的品牌嗎,為何不直接定下「台灣最 _____ 部落格」,然後往那個方向努力。

「最」 表示極端,你可以想到哪些「極端的事」,是你有把握做的最好的,極端的享樂主義(最會玩)、極端的危險刺激(最敢)、性(最色)、暴力(最狠)、恐懼(讓 讀者最怕)、親情(賺最多眼淚)、愛情(最複雜)、怪異(最讓人好奇)、誇張(最難以置信)都是不會錯的行銷方向,這些都是我觀察電視廣告學來的,不管你 的部落格定位是什麼,你都必須挑戰你的極限,加重你的口味,往極端好(或壞)的方向努力,半吊子無法stand out,越不敢冒險才越冒險,求安全穩當的結果,正是安全穩當,但絕不會讓你的部落格創造話題,擊敗眾多敵手而出人頭地。

想的極端點,這 是一個「All or nothing」的戰場,只有最好的能活著振臂呼喊,所以千萬別做跟別人一樣的事,就算要做,也要做得比他強好幾倍,好一點、多一點、厲害一點是沒有用 的,你的差異化要大、極大,最大,有句超屌的廣告標語是這樣說的:「第一名的定義就是回頭看不見第二名」。

別忘了產品本身就是行銷,而且 是最重要的行銷,而產品正是你和你寫的內容,所以把你的興趣升級成熱愛、狂愛,把你自己從愛好者、升級成達人、再到魔人、甚至到神人等級。給自己訂下目 標,好像玩線上遊戲一樣的累積經驗值,並設定目標,一個月從素人變成達人、三個月從達人變成專家、六個月從專家變成魔人、一年就可從魔人變成無人能敵的神 人,在你的領域中振臂呼喊。


060-贊助商才是養活你的金主(一)

要想靠部落格來賺錢,方法絕不是靠那些「放在 邊欄的部落格廣告」,那些不是重點,那些不會讓你致富。每個人對賺錢的標準不同,如果你跟我一樣,”賺錢”的標準是每月至少要有數千至數萬元以上的收入, 那事實上放這些廣告,根本不會讓你賺錢,或者說,靠這些部落格廣告的收入在你寫部落格致富的因素裏,所佔的影響力微乎其微,微小到你幾乎可以不用它都沒有 差別,很多人或許不相信,但這就是事實,放不放adsense跟你最後會不會靠部落格致富一點關係都沒有,所有的市場結構和你聽到的情報根本是不實際的, 就像有人說直銷會賺錢一樣的以偏概全,靠讀者點擊你的邊欄廣告不但不重要,而且根本不需要。

首先忘記Google adsense吧,除非你熟悉程式,否則他們只會把你的版面弄得很亂很醜,現今網路上有一大堆所謂的「部落格聯盟廣告系統」,也有部落客專門教你如何從中 賺錢,你可以按照這些「傳統」的方法,去申請一大堆帳號,在你的部落格頁面上張貼這些廣告,熱鬧的程度和兄弟象的球衣一樣;我看過一些部落客的作法,把文 章放在中間,把adsense設定相同的底色,像是竹節蟲一樣的從四面八方攀附他、包圍他;或是在文章的每一段落中間,都插入了adsense,像是變色 龍一樣融入主文,希望讀者視力不佳而不小心按到。

我不想自欺欺人,請你拋棄竹節蟲和變色龍的作法吧,讀者的視力和判斷力絕對比你想像中的 好,如果你可以辨別哪些是廣告,哪些是主文,那為何認為其他人不會。如果你不會去點別人家的廣告,又為何認為別人會來點你家的廣告。狗皮膏藥的廣告貼得再 多,廣告依舊是廣告,人家不點、拿槍指著他頭都不會點,網路發產至今,連入口網站的廣告點擊都無法回春了,你又何必指望你的部落格訪客會用”按廣告”這項 ”過時”的網友行為來幫你賺到錢呢。

如果邊欄廣告不重要,收入不可靠,那到底要從哪裡產生收入呢?

從「贊助商」,贊助商 跟廣告商不同在於部落客的角色定位,參加廣告聯盟的實際拆帳比在30-50%之間,客戶付錢給Google買廣告,Google再分錢給你,這中間有沒有 其他人或其他費用要先扣掉我們不清楚,但是贊助商不同,你跟他們做直接的互動,你拿到的是100%,你可以賺進全部的廣告收益,不必去依賴廣告仲介,分多 少給你,何時給你,也不必配合他們的遊戲規則、拆帳比例、付款方式,你就是一人公司,你要收多少廣告費你自己決定,你要放在哪裡,怎麼廣告都可以自己決 定。由國外的事實證明,最成功、賺最多錢的部落客都是自己找贊助商合作,而根本不是放adsense或其他聯盟廣告。

061-贊助商才是養活你的金主(二)

以下是我建議的做法,你可以當做參考來任意變型:

首先移除所有「部落格聯盟廣告」 來清楚乾淨的呈現你的版面,接著在你部落格版面最顯眼的地方,劃分一個區塊出來為「贊助商廣告」,目的是每個月放上不同的贊助商廣告,廣告主要付你錢才能 包下這塊版面,我建議用獨家的方式進行,也就是說每個月你只接受一個贊助商,得到在你部落格曝光、接觸到你讀者的機會。一開始你或許不知道如何定價,每月 一百元、一千元或一萬元,所以你可以採取「競標」的方式,清楚說明有興趣的人可以用Email的方式開價(放一個線上表單),這裡的開價可以是金錢,例如 一個月兩萬元,或者是商品,例如香港來回機票兩張,只有你會知道誰開的條件較好,然後由你選擇下個月要幫誰廣告。

你不一定要選擇最高出價 者,如果該廠商的性質和你的部落格主題不符、族群不對、或根本個性不和,你可以從眾多提案中挑選一個來當你的次月贊助商,擬訂一份制式合約,一式兩份正式 簽屬以避免後續糾紛。確定有金主包場一個月後,接下來就是你表演的時間,基本上除了在「贊助商廣告」大大曝光一個月外,你要針對該贊助商的公司、品牌、產 品、服務、活動、或其他要求,透過你的筆寫下一篇文章,或者是用很巧妙的方式做「置入性行銷」,但我會選擇丟到「贊助商介紹」分類就好,讀者可以體諒你經 營部落格很辛苦,每個月讀一篇「廣告文」實在不為過,如果格主可以因為贊助商的金援而存活下去,或因此創造更多豐富好文的話,身為讀者的我實在非常樂見這 項舉動。

本書所提的「廣告主競標當某部落格贊助商」方式若普遍被部落客採用,則將快速提振台灣的部落格經濟,讓部落客的身價可以很清楚的被量化,例如:

女王的部落格,2008年5月贊助商得標價現金1萬、6月得標價1萬5、7月2萬
女兵的部落格,2008年5月贊助商條件兩張電影票、6月條件4張電影票、8月6張

「能被量化」是一個經濟體必然的要件,有了完善的經濟體才能使產業更成熟,說一個難聽的實話,everybody has its price,部落客又何嘗不是,而部落客就是你我,除非你不上班拿薪水,否則別說你不是。

最後提供一些變化給你參考:
- 你不一定要每月競標,或許標到最後你可以抓出一個固定價位,例如每個月兩萬,好處是你的每月收入就會固定多兩萬元,等到你再有名一點,就可以幫你自己加薪。
- 你不一定要採「獨家贊助」,你可以開六個版位找六個贊助商,但要注意你得多花六倍時間和贊助商交易,而且贊助商不一定喜歡有競爭者,因此收入並不會增加六倍。我會建議你先確定有能力討好一個人,再去想如何討好更多人。
- 不同人氣值的部落客當然「價位」不同,我們都希望贊助商的提案如雪花般飛來,但往往結果不如預期,此時你就可以主動出擊,例如愛看電影的就去找電影公司 (或戲院)「反提案」,跟他們要兩張票然後寫出動人的影評,證明給他們看,再同時把「成功案例」寄給他們的競爭者看,若操作的好,你可以每天都在看電影; 寫美食的則可以找巷口的餐廳試試;寫旅遊的自己先去玩,想辦法讓潛在客戶「免費試用」,依此類推來思考你的做法。賺錢不等於賺現金,也可以是賺你原本要花 錢買的商品。
- 如果你是3C部落格,先不要肖想第一個月就有廠商願意贊助一台notebook,你可以先從電源線開始,再到隨身碟、再到螢幕慢慢的「漲價」。
- 你不一定要每月競標一次,你也可以每週一次,或者提供「半年優惠價」。

如果沒有廠商願意第一個競標,歡迎你寫信給我,如果你的部落格合適的話,我會第一個下標。

062-贊助商才是養活你的金主(三)

別人花力氣幫你找廣告商,你賺得比較少,若你自己找廣告商,你賺得比較多,這是很合理也很合邏輯的商業觀念,所以你若想賺得比較多,當然就是自己多花點力氣找贊助商。

再 說一個觀念,你數一下你現在部落格上的廣告有幾則,包括adsense和其他的廣告,就算只有八則好了,如果你看電視的時候,廣告時間被切割成八個子畫 面,每個子畫面放著不同的廣告,你會記住他們嗎?就廣告效果來看,媒體的版面是有限的(電視或網頁都一樣),當同一視覺焦點看到的東西越多,每一樣東西的 注意力就越被分散,廣告效果就越差,但如果今天你只幫你的獨家贊助商來廣告的話,你的讀者會集中注意力到該廣告上,也真正達到廣告被看到、被理解、被記住 的效果,所有媒體的廣告效益都是「結果論」,如果在你的部落格上廣告效益超高,那麼你就滿足了廣告客戶,下個月的贊助商提出的條件也許就更漂亮了,記住部 落格就是個人媒體,媒體的衣食父母是廣告商,因此要把他們的需求擺在首要位置。

綜合以上兩點,你要主動出擊去找收入來源,首先從收集資料 開始,看哪家企業有在積極做部落格行銷(誰在買廣告),哪些企業喜歡在行銷手法上創新,主動打電話去問該企業負責網路行銷的窗口,問到他們的電話和 Email,建立自己的潛在贊助商資料庫。把你做好的部落格PowerPoint簡介或Sales Kit,寄給他們參考和留底,當中必須詳細說明你可以幫他們做到哪些事情,預估廣告效益,版面配置,內文撰寫等你可以提供的東西,和你曾經幫哪些客戶做過 的成功案例,讓他們增加對你的信心。記住要跟企業收錢,就是認真的給他們想要的東西,唯有第一次的雙贏才有第二次的續單,你的部落格流量和排名其實還算其 次,廣告商最在意的是他們要付多少錢,最後可以得到什麼,也就是下廣告的成本及效益。第一次,要收多少錢、廣告有沒有效,誰也不知道,所以你除了要預估之 外,最好先提供可以量化、廠商可以馬上看到的東西,你可以收很便宜的價錢,但最後的廣告效益驚人,當贊助商要求你要寫一篇關於他們的產品文時,你可以寫六 篇,當他們要求你用Banner曝光時,把他們公司logo刺青在你的背上,永遠讓客戶覺得物超所值,才會產生跟你合作的好感,也才會讓企業感到部落客的 行銷功力和高效益,投入更多預算在部落格圈,進而提升每位部落客的價值。

不管你的人氣值在哪個階段,先開出一個贊助商版位無傷大雅,然後 用廠商競標的方式待價而沽。本書最大的重點就是,鎖定贊助商為你的目標,為你帶來穩定的收入,你也許需要一段時間來累積流量、專業度和知名度,此時可用 「部落格聯盟廣告」撐著加減吃,但千萬不要因此滿足,因為唯有贊助商直接跟你買廣告,你才能靠部落格賺到「感覺有差」的錢,否則只是賺飲料泡麵的零頭小 錢,這不是企業家的格局,也不是你可以靠部落格致富的方法。尋找贊助商的路上也許不容易,一開始你會碰壁,但只要你好好經營,隨著部落格商業化的趨勢,有 一天風水會輪流轉,你會靠你的部落格而讓生活明顯的更好過。

2009年6月1日 星期一

《Trump Nation: The Art of Being the Donald》地產大亨川普控出版商貶低身家

美國地產大亨唐納德.川普(Donald Trump,特朗普)正在控告《Trump Nation: The Art of Being the Donald》作者奧布賴恩(Timothy L.O' Brien)及出版商引述消息失實,並稱訴訟勝券在握,料出版商須賠償上億美元。

據報導,《Trump Nation: The Art of Being the Donald》於2005年出版,指川普身家僅約1.5億至2.5億美元,與他長期自稱身家達數十億美元相差巨大,令他損失未來的交易,故控告該書誹謗。他2007年宣誓作證時稱,保守估計身家達40億美元。據稱川普的供詞本來是「機密」,但由於部分以他名字命名的發展計劃陷入困境,包括價格急跌,面對訴訟及在貸款上出現問題,供詞才曝光。他接受訪問指沒有財政困難,不包括品牌價值在內,身家現高達50億美元,且持大量現金準備收購。於20042005年間,川普曾向奧布賴恩稱其身家為60億美元,又向銀行及新澤西賭場監管當局指其身家為36億美元。奧布賴恩代表律師提出的證據指,德銀於2005年評估其身家只有7.88億美元。川普宣誓作證時說,向銀行聲稱的36億美元身家未包括其品牌,其品牌非常值錢,又認為德銀低估其身家,而且德銀的評估亦較該書提出的金額高出數倍。


2009.5.19 香港《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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